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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5-06899 | 生成日期 | 2025-06-27 | 公开日期 | 2025-06-27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要求,持续擦亮“创响无锡”城市创业品牌,着力构建具有无锡特色的创业创新人才集聚格局,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决定举办第七届“创响无锡”创业创新大赛,现制订方案如下: |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要求,持续擦亮“创响无锡”城市创业品牌,着力构建具有无锡特色的创业创新人才集聚格局,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决定举办第七届“创响无锡”创业创新大赛,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 、大赛主题
创响无锡 锡望您来
二 、大赛时间
2025年6 月-11 月
三 、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 团市委、市科协、市妇联、市残联
(二)承办单位
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四、赛制安排及参赛条件
大赛分为主体赛和专项赛两项赛事。
(一)主体赛
1.创新组:聚焦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勇于创新创造、敢为人先、锐意奋进、砥砺奋斗的青年创业创新人才,重在展现青年人才的创新“好点子”。相关参赛条件如下:
(1)项目负责人为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2)截至报名参赛时,尚未在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项目。
(3)参赛项目为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2.创业组:聚焦10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16个重点集群以及我市“465 ”现代产业集群等领域青年人才创业创新项目,重点展现项目成长潜力。相关参赛条件如下:
(1)属于互联网、物联网、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微电子、软件与服务外包、新材料与新型显示、生物、工业设计与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领域。
(2)截至报名时已在我市工商注册3 个月以上、5 年以下的企业,且有销售收入。
(3)创业实体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或农民。项目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出资比例或所占股权不低于30%。
(4)须在我市办理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至少有1 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5)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二)专项赛
1.高校城市赛。聚焦外地高校优质创业创新项目,为高校在校生搭建一个展示才华、实现梦想的平台,激发高校学生的创业创新活力,拓宽高校创业人才引育范围,开展专场赛事,重在挖掘有意来锡创业就业的优秀创业创新型人才。相关参赛条件参照主体赛创新组。
2.大学生创业标兵赛。面向各类大学生群体,重在讲述大学生创业“好故事”。通过参赛大学生讲述自身创业经历、创业成就、创业感悟等,弘扬大学生创业者自强不息、奋力拼搏、勇攀高峰的创业创新精神。相关活动另行通知。
3.“太湖之星”大学生创业创新赛。依托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举办“太湖之星”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专项赛事,重在发掘培养一批契合无锡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潜力大且有意落户无锡的创业创新项目和团队。相关参赛条件参照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要求。
(三) 不得申报条件
历届“创响无锡”大赛获奖项 目(提名奖除外)或已获得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的项 目;项目实体为加盟商、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的。
(四)其他条件
1.项目参赛代表仅限项目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参赛者和参赛项目报名成功后经审核通过后不得在参赛期间变更。
2.参赛对象仅可选择一项赛事报名,同一选手、项目不得在大赛不同赛事、不同地区重复报名。区级上报晋级市赛名单后,参赛对象不得更改项目、赛道。
3.参赛对象同意在媒体公开本人及团队、项目、创业实体等有关信息。
4.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五 、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报名、初赛、决赛、颁奖四个阶段。
(一)报名
1. 主体赛报名
时间:2025 年7月31日截止
参赛项目可在报名期内通过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 无锡市就业创业云服务 ” 专栏(https://hrss.wuxi.gov.cn/jycyyfw/index.html)进行线上报名。报名需提交完整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各市(县) 区人社部门对报名项 目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
2.专项赛报名
时间:2025 年9月30日前截止
参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校推荐,填报相关报名材料,并向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直接进行报名。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对报名项 目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相关赛事报名通知另发。
(二)初赛
1. 主体赛初赛
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
初赛由各市(县)区人社部门制订工作方案,并按规定流程进行组织,根据评审结果分别推荐项 目晋级市级决赛,晋级数量不超过实际报名数量的 70%。
2.专项赛
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
市人社部门根据省厅相关工作安排及相关合作院校实际情况,联合各市(县) 区制订工作方案并适时举办。
(三) 决赛
时间:2025 年11月30日前完成
市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对各进入主体赛决赛的项 目进行书面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参赛资格。市人社部门组织开展主体赛决赛,决赛采取现场路演形式,以“5+4+ 1 ”模式进行,即项目路演 5 分钟,评委提问4 分钟,1 分钟打分。
(四)颁奖仪式
主体赛决赛后举行颁奖仪式,由大赛组委会对获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或奖杯。
六 、奖项设置
(一)主体赛奖励
1.创业组:设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3 名、三等奖 5 名 ,分别给予 30 万、20 万、10 万元的无偿资助奖励。
2.创新组:设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3 名、三等奖 5 名 ,分别给予 15 万、10 万、5 万元的无偿资助奖励。
其中创新组获奖项目需在大赛结束后 6 个月内在锡注册并实际经营,并于注册后 1 年内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资助申请。
在同一年度获评其他部门市级创新创业类大赛奖励的,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二)专项赛奖励
1. 获评高校城市赛奖项的项 目,直接晋级主体赛创新组决赛。
2.获评大学生创业标兵赛奖项的优秀项 目,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创业创新大赛。
3.获评“太湖之星”的优秀创业项 目,大赛结束后6 个月内在锡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于注册后 1 年内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资助申请,可按创新组三等奖类别给予 5 万元无偿资助奖励。
江阴、宜兴获奖项目奖励资金由所在地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奖励标准参照本方案执行。
七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规划安排。 此次大赛是“创响无锡”主题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全市就业重点工作,各市(县) 区要高度重视,将大赛作为推进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的有效途径,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计划统筹部署推进。大赛设市级组委会,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小组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赛事保障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推广 ,培育创业氛围。各市(县) 区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线上融媒体和线下广泛覆盖的方式,对创业大赛的各项活动以及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大力宣传,全方位营造我市浓厚的创业氛围。重点宣传优秀创业项目和各高校创业人才引育的典型案例,提高创业项目与创业者的知名度,发挥创业典型的榜样作用,引导更多创业者走上创业带动就业、创业致富的道路。
(三)汇聚社会资源 ,优化创业服务。 大赛鼓励具有社会责任感、热衷公益事业、支持创新创业的单位为大赛及参赛项目提供各类创业支持,进一步扩大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对于为赛事活动赞助金额达到 30 万元及以上的单位,可获得本次大赛的独家冠名权。各市(县) 区要持续组织优秀导师及专业创业服务机构为参赛选手提供更专业的指导和培训,定期开展创业讲座、投融资对接、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服务等活动,为优秀创业项目保驾护航。
以上内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来源: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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