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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5-06195 | 生成日期 | 2025-11-18 | 公开日期 | 2025-11-18 |
| 文件编号 | 锡自然资规建〔2025〕43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新建镇载体建设项目(新建镇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 | ||||
宜兴市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镇载体建设项目(新建镇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5〕386号),你市上报的新建镇载体建设项目(新建镇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请按照批复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8日
来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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