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07 13:06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冯海峰等5位当事人:
我局已对你依法作出《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由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将该文书在无锡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冯海峰.pdf 戴杰.pdf 芮佳.pdf 王壮壮.pdf 章秀林.pdf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