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蓝色快舟都市连锁旅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6年4月29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苏蓝色快舟都市连锁旅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圣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若江苏蓝色快舟都市连锁旅店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形的,请联系管理人进行申报。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鑫扬、王丹
联系电话:15306129698、18661163821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178号5楼501室 江苏圣圆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