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华卫医院有限公司预重整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6年4月13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决定对江苏华卫医院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华卫医院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若江苏华卫医院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形的,请联系管理人进行申报。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律师
联系电话:18762637917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中南路139号京师律师大厦17楼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