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社保类知识问答

我想申领失业金,但是我在外地还有失业参保缴费,我可以把外地缴费转回来合并计算缴费月数吗?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无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

  2.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或户籍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的;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操作方法如下:

  1.线上申办。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入“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模块申请。

  2.线下申办。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等材料至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特别提醒

  1.申请时,“人员状态”“转入地”“转出地”一定要填写正确,否则申请会被拒绝。

  2.线上提交转移申请后,转入地审核符合条件的,发起后续转移流程。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办理进度。

  3.失业金领取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失业金发放地。

  如果您还有其他想了解的问题,可以咨询各区经办机构~

 

发布日期:2026-01-20 16:00 来源:无锡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