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天梅、陈丽红、刘小绪、李四海、文廷显、冯四毛、林琴、陈之来、陈秀英、陈晓凤投诉江苏瑞年前进制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缴存公积金案件《缴存住房公积金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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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受理的你单位原职工王天梅、陈丽红、刘小绪、李四海、文廷显、冯四毛、林琴、陈之来、陈秀英、陈晓凤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案,经我中心核实后,已向你单位送达《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举证通知书》([2025]锡房金执字3-0104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缴存住房公积金告知书》([2025]锡房金执字3-0104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中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4日








